Voyage会员订阅服务合同样本
CAUTION
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请联系Atomeocean获取最准确合同信息。
方案1
粒海 2025年度
Voyage订阅服务合同
甲方: 填写Staff姓名
乙方: 粒海中国控制公司
(工商注册名称:中国一家有限公司)
合同拟定时间: 2025年1月2日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
甲方姓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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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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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信息 | 粒海中国控制公司 |
工商注册 | 中国一家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H1B法人 |
公司地址 | A省B市X区 |
联系邮箱 | atomeocean.best@atomeocean.com |
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粒海美国控制公司,为美国签证Stem Opt提供订阅服务,并支付订阅费用。乙方接受委托提供上述签证订阅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以粒海美国控制公司雇员的身份提交申请材料,参与美国Stem Opt工作签证的注册申请。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抽签注册及后续申请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抽签服务和签证激活等流程。甲方参与Stem Opt所有程序均严格遵守美国移民局的相关法律规定。
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 乙方为甲方在本年度抽签注册截止日以前,注册2025年度H1B抽签申请;根据USCIS移民局官网规定,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
- 若甲方在2025年度未中签H1b签证,乙方需要在2026年度为甲方提供H1b注册服务,同时免收2026年USCIS美国公司运营费;
- 若甲方在2025或2026年度成功中签H1b签证,并且缴纳方案对应的签证激活费用,乙方出具满足美国移民局要求的系列注册文件以及签证申请材料,并协助甲方及主导和管控合作律师跟进后续注册流程;
-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当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或传播甲方个人信息。
- 乙方提供联系客服企业微信和邮箱用于沟通和解决Stem Opt签证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 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签订服务合同,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个人信息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
- 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签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美国移民局和高校需求提交签证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获取具体价格信息
第三条的费用信息均被隐藏,请联系Atomeocean获取具体价格信息。
第三条 费用支付、退还
- 费用: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签证服务,收费具体项目如下:
- 处理费用:
- 美国移民局注册费:215美元;
- 律师服务费:
- 抽签阶段: x美元,若通过员工推荐可享美元减免
- 处理费用:
- USCIS美国公司运营费 - H1b抽签阶段: 乙方提供美国公司运营支持,费用为x美元;
- 付款安排
在2025年H1b抽签阶段,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上述抽签服务费和额外费用中的美国移民局注册费、律师抽签阶段服务费。包括
- 美国移民局注册费 (x美元)
- 律师抽签阶段服务费 (x美元,已包含员工推荐优惠)
- USCIS美国公司运营费 (x美元)
甲方需在签署协议后3天内完成支付。 2. 乙方收款方式在链接中
收款人姓名: Atomeocean法人 3. 任何支付信息变化,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4. 费用退还:
- 全额退费
- 甲方按要求提交所有符合美国移民局官方要求的H1b注册资料,且申请材料齐全,非甲方责任,且无不可抗力情况下,乙方未能为甲方注册2025年度H1b签证抽签,抽签服务费100%退费。
- 甲方中签后,在签证申请及审批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提供美国移民局官方要求的雇主相关文件,导致甲方H1b签证审批不通过,乙方退还甲方100%签证激活费用。
- 不予退费
- 乙方为甲方向美国移民局提交H1b签证注册后,无论是否中签,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 甲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保密,不可将服务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应诚实、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应继续支付,甲方还应按照服务报酬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不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服务费。
第五条 不可抗力条款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骚乱等。
-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供证明。若任何一方未能依据本条款约定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或者未能及时提交相关证明的,视为违约,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修改、调整本合同之内容,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方式另行签约执行。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甲方签字、且由乙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签字 | 受托方(乙方)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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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印刷体填写姓名: | 粒海法人代表 |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