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子的失业罪
后退一步看,牢美始终在用不同形式给留子定“失业罪”的罪名。
现在正在用看似不尖锐的形式包装。“你可以失业,这里有包容的牌坊。”
OPT 允许你失业 90 天,H-1B 允许你失业 60 天。
名义不同,但本质上,这些都是失业罪。目的只有一个:把失业的中国留学生尽快驱逐出去。
只要你失业了,立刻套上罪名指控。
OPT 的 90 天:从 OPT 开始那天就倒计时
F-1 毕业后的 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12 个月里最多只能累计失业 90 天。注意三点:
- 是累计,不是连续——每次换工作的空档都算进去;
- 时钟从 OPT 开始那天就走,不管你有没有找到工作,EAD 卡没拿到也照算;
- STEM 专业多 24 个月延期,但也只多给 60 天,整个 36 个月加起来上限 150 天,不会重置。
90 天一到,SEVIS 记录直接终止,F-1 身份作废。没有申诉,没有缓冲——要么离境,要么转学,要么换身份。失业在这里不是经济状态,是身份犯罪。
H-1B 的 60 天:现在连 60 天都要收回
H-1B 被裁之后,有最多 60 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找下家、换身份或者收拾行李——以先到期的 I-94 为准,而且每个申请周期只能用一次。
但 2026 年 9 月 11 日,DHS 在 Federal Register 上发布了正式提案(DHS Docket USCIS-2026-0364),要彻底废除这 60 天宽限期。按提案的说法,工作一停,身份第二天就作废,“应当立即离境”。DHS 自己都承认,这会导致更多人收到 NTA(出庭通知)——也就是驱逐程序的第一步。
牌坊拆了一半都不够,现在连牌坊都想拆了。
美国人失业 vs 留子失业
美国人失业:领失业金,慢慢找工作,没人觉得你犯了罪。
留子失业:身份倒计时,SEVIS 终止,unlawful presence 累积,三年、十年不得入境。同样的失业,一个是社会保障问题,一个是驱逐出境问题。
这就是“失业罪”的全部含义——你的存在本身是以“被雇佣”为条件的。一旦失去雇主,你这个人就失去了合法存在的理由。
结语:毕业罪的下一章
之前说过中国留学生面临的“毕业罪”——毕业即失去身份。如今“失业罪”把这套逻辑推到了极致:不只毕业那一刻,从你拿到工作的每一天起,失业的倒计时就悬在头顶。
90 天,60 天,或者未来的 0 天。数字在变,罪名不变。
参考资料
- F-1 STEM OPT Extension Reporting Requirements(MIT ISO:90 天 / 150 天失业上限与 SEVIS 终止后果)
- How Many Unemployment Days on OPT? 90-Day Rule Explained (2026)(TrackMyOPT)
- DHS Proposes Immigration Rule To End 60-Day H-1B Grace Period(Cato Institute:2026 年 9 月废除 60 天宽限期提案分析)
- DHS Seeks to Eliminate 60-Day H-1B/L-1 Job Loss Grace Period(提案细节:Federal Register 91 FR 57807)



